花城服務區在升級改造前污水中的氨氮已超出原設計標準,導致污水處理效果無法得到有效保障。為確保污水處理后能達到《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》(DB44/26-2001)第二時段一級標準,將花城服務區的原有污水處理設施進行升級改造:
(1)對場區內實行雨污分流改造;
(2)將原有閥井、舊設備1及舊設備2改造為調節池,增大有效容積,確保日常(含周末)停留時間為1~2d;
(3)污水處理系統改為A/O生化處理系統(好氧池停留時間為16h)和MAP沉淀+PAC/PAM混凝沉淀法的應急物化處理系統聯合運行,工藝流程圖如圖所示;
(4)沉淀池出水進入消毒池進行消毒處理。
??為進一步提高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效率,工程師進駐現場實施約50天24小時全天候蹲點調試,并根據每天水量變化情況及水質分析結果,調整調試方案并同步實施,經升級改造后,現處理后污水出水水質已達到《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》(DB44/26-2001)第二時段一級標準的要求,并持續穩定達標排放。